13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绵阳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正式出台前,尽管尚有部分实施细节在最后完善中,但可以预见,绵阳限价房政策的出台,将燃起我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即城市夹心层的购房梦。
明年底有望申购
据悉,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参照北京、成都等城市现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经验起草的。期间,市房管局征求了市发改委、财政、住建、国土、规划、民政等部门意见,多次调研后最终形成文件。绵阳城区首批限价商品房将于今年底前开工建设,符合条件的对象明年底有望开始申购。
《办法》提出,计划采取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配建和相对集中统建两种方式,当前主要计划采取在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开发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和部分新增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照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整栋或整单元配套建设限价房。
按照《办法》提出,现价房套型建筑面积拟定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对于最为关注的限价房价格问题,《办法》中提出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比周边或同地普通商品房价格低15%-20%左右。
单身家庭也可申购
《办法》提出,申请限价房的人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具有本市中心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属单身家庭的须满28周岁,属离异者,离异须满一年。而属私房出售造成住房困难的,须原房出售两年以上才能申请。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年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家庭无私产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同时,参照成都市一个家庭中拥有8万元以上机动车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做法,提出一个家庭拥有机动车且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不能申请。
五年内不得转让
在管理方面,《办法》提到,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后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由政府回购。满5年后转让的,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限价房差价35%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在很多城市,限价房的路走得并不平坦,但我市这次能够出台办法并付诸实施,表明了深入改善民生的决心和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