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合执法盐亭公路控制区内违建房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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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会同云溪镇人民政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就云溪镇万安村村民毛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房屋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了其修建的98平方米违法建筑。


今年1月28日,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三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云溪镇万安村五社村民毛某,在省道101线成南路179km+900m处公路右侧建筑控制区内,擅自损坏公路挡土墙平宅基地准备建房。路政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毛某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并当场责令其立即停工,恢复公路设施原状。随后,路政大队又向云溪镇人民政府报告了相关情况,并于1月31日与云溪镇分管领导一起再次来到现场,向毛某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此后,路政执法人员又三番五次前往现场督促,反复宣传路政法律法规,责成毛某自觉配合执法工作,停止违法行为。但毛某置若罔闻,利用春节放假期间,强行施工,欲造成既成事实。其间,县路政大队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向毛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设施和公路用地。

当事人毛某接到相关法律文书后,既不陈述申辩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此,2月25日,县路政大队会同云溪镇人民政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通过执法人员反复对毛某进行说服教育后,毛某当场表态接受路政部门给予的交通行政处罚,并同意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3月4日,当事人毛某已将该违法建筑物自行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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