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人受审,标有4处病害的检测报告未上报
一份消逝的报告
5月7日刘国学组织专家对桥梁检测报告初稿进行评审,增加了对盘江大桥基础检测的内容
5月10日周兴、刘国学、勾胤吉等人在检测工作尚未完成、正式报告尚未取得的情况下,向绵阳市政府提交“请示”称,检测工作已完成,可以通行使用。
5月16日绵阳市政府作出启用盘江大桥的决定。
5月21日勾胤吉收到盘江大桥正式检测报告后,未及时报送相关领导,而刘国学、周兴等人也未对正式检测报告及基础检测情况催问跟踪
7月4日存在病害的盘江大桥正式启用。
7月9日盘江大桥垮塌,造成6车坠河,5人死亡,7人失踪,6辆车辆坠河
盘江大桥垮塌后,周兴、刘国学等人才通过勾胤吉找到正式检测报告,发现该报告明确:盘江大桥基础存在调治结构物断裂等四处病害,建议在汛期来临前对盘江大桥进行维护加固
嫌疑人基本信息
刘国学: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周兴: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公路管理处处长。
勾胤吉: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江油法院
被告人:刘国学周兴勾胤吉
涉嫌:玩忽职守
今年7月9日,江油市青莲镇盘江大桥垮塌,造成6车坠河,5人死亡,7人失踪。后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司法鉴定,盘江大桥垮塌是由调治结构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事发后相关责任人刘国学、周兴、勾胤吉被追责。
26日,两名责任人和一名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在江油法院受审。法院在进行了法庭调查和举证程序后,今日将继续公开开庭审理。
未取得正式报告
就提交“可以使用”请示
26日上午,被逮捕的周兴、被取保候审的刘国学和勾胤吉,身穿便服,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法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
公诉机关称,经依法审理查明:2013年4月28日,江油青莲大桥发现病害。绵阳市政府要求对全市的桥梁安全进行检测,并将青莲大桥、河西大桥、盘江大桥的检测和维修作为应急工程交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该局局长段扬将该工作安排给周兴和刘国学具体负责。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委托中交三公局(北京)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对盘江大桥进行检测。
5月7日,刘国学组织专家对检测报告初稿进行评审,增加了对盘江大桥基础检测的内容。
周兴、刘国学、勾胤吉等人在检测工作尚未完成、检测正式报告尚未取得的情况下,由勾胤吉拟写,周兴、刘国学审核向绵阳市政府提交了《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青莲大桥、河西大桥维修加固相关工作的请示》,在请示中称检测工作已完成,而未如实报告增加了桥梁基础检测的重要内容,也未注明检测报告系初稿,仅报告了盘江大桥限载10吨,可以通行使用。
后在绵阳市政府根据请示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刘国学、周兴仍未如实汇报上述情况,致使绵阳市政府作出在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启用盘江大桥的决定,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周兴牵头负责执行并落实。
标有“病害”的检测报告
事故发生后才找到
2013年5月21日,勾胤吉收到盘江大桥正式检测报告后,未将正式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领导,而刘国学、周兴等人也未对正式检测报告及基础检测的重大情况催问、跟踪,致使存在病害的盘江大桥于2013年7月4日被正式启用。
7月9日,盘江大桥垮塌后,周兴、刘国学等人才通过勾胤吉找到正式检测报告,发现该报告进一步明确:盘江大桥基础存在调治结构物断裂等四处病害,建议在汛期来临前对盘江大桥进行维护加固。
9月22日,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司法鉴定,盘江大桥“79”垮塌是由调治结构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盘江大桥垮塌,致使5人死亡,7人失踪,6辆车辆坠河,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现江油市政府已代偿400余万元。
在庭审上,做出责任事故鉴定的某鉴定人员在法庭上称,如果及时拿到正式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的内容和意见,该桥基础必须在进行维护加固后才能投入使用。
